2012年,南宁所工会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工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按照上级工会有关财务要求,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努力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及开展职工活动经费保障工作;所工会经审委员会依法履行审查审计监督职责,加强经审工作制度建设,依法做好工会经费查工作;女职工委员会在提高女职工素质、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
(稿:黄倩 审核:莫可丰 签发:农丰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