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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关于香料香精科普基地建设采购的公告
时间:2025/12/24 16:51:38              浏览次数:81 阅览字体[ ]

一、招标基本情况

(一)项目介绍

1、项目名称: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香料香精科普基地建设项目

2、采购方: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3、采购内容: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香料香精科普基地建设,含户外广告栏设计制作、香料香精种植园林设计与改造、一楼大堂文化展示、一楼陈列馆整体布局布展、九楼办公室改造。采购需求如下:

①一楼香料香精展厅设计制作

建设香料香精展示厅,融入香料香精与检验检测等元素,完成基础造型(隔墙、吊顶、墙布、展柜等)、电气设备(电路改造、灯具安装)及互动装置打造。参观动线合理,布展效果美观,融合广西与东盟文化元素,通过多感官互动实现香料香精科普。

②一楼大厅展示区设计制作

定制玻璃展示柜及 PVC 雕刻 UV画面,配套电路改造,同步制作党建文化主题展板,确保展示功能完善、主题鲜明,安装牢固且与整体风格协调。

③9楼办公室展示区设计制作

进行办公室隔墙、隔墙折叠门安装及木饰面板包柱施工,要求材质耐用、工艺精细,隔音效果良好,适配办公场景需求,外观与整体项目风格统一。

④户外广告栏设计制作

打造不锈钢广告栏及户外写真车贴画面,制作镀锌板 + PVC 雕刻的园区介绍造型展板,确保结构稳固、防水防晒、画面清晰,满足户外展示与科普宣传需求。

⑤香料香精种植园林设计与改造

开展园林基础改造(种植土回填、地面铺设等)、植物采购和种植(八角10株、肉桂10株、沉香10株、茉莉花800株)、香料植物铭牌(50块)、展示牌制作、浇水系统安装,保证园林景观契合香料主题,植物成活率达95%以上。

4、对响应商的要求:

1)响应商须负责本项目的整体设计、施工、布展及系统集成,提供从方案深化、施工图设计、材料采购、施工管理、设备安装调试、直至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全过程服务。

(2) 响应商应组建专业齐全、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团队核心成员(如项目经理、主案设计师、技术负责人等)需具备同类项目的成功经验,并提供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项目实施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 响应商须确保其提供的所有设计方案、产品、材料及施工工艺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安全环保法规及消防规定。

(4) 响应商须严格遵循采购人提供的项目背景、核心内容及功能需求进行创意设计,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准确性及艺术性,并能通过多媒体、互动装置等现代展陈技术有效传达科普知识。

(5) 响应商须承诺在项目验收后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修、系统运维支持等,具体承诺应在响应文件中明确。

(6) 其他要求:响应商应配合采购人的项目管理,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文明施工,并按时参加采购人组织的各项会议和节点验收。

(二)响应商的资质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服务的供应商。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合法的展陈设计等相关资质供应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报价供应商不得与招标人存在关联关系。与招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报价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投标,应提供与招标人关联关系说明(关联关系承诺函)。

7、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控制价上限及报价要求

(一)本次采购项目的控制价上限为¥35.00万元(叁拾伍万元整)(包含现场勘测、设计制作、安装运输所需的人工、材料、税金等一切费用)。

(二)报价时采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分项报价。包括物料参数、数量、单价、预算总价及有关情况说明。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一)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于2025年12月26日10: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42号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203办公室,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的套封上写明供应商名称,并且采用密封报价,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响应文件递交一式三份。

(三)提交的响应文件不得再修改、更换,并不再退回。

五、验收方式

标的物交付前,供应商应对标的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经采购人检查验收后安装,安装完成后须经采购人再次检查验收。

六、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合同预付款20万元;同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质量保证金,保证金为中标价的2%。成交供应商完成安装并经甲方验收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全部尾款。通过验收之日起,一年内经双方确认没有质量问题后,退回质量保证金。

七、评审方法和标准

采购人成立评审小组对满足要求的响应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竞标人的竞标报价、设计及实施方案、售后服务、保障措施、专业实力、业绩成果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具体见下表)

 

综合评分法

总得分=     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价格分

(满分10分)

投标报价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某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某有效投标人评标价)×10分

2

技术分

(满分60分)

2.1项目设计方案(满分30分)

提供详细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需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思路脉络基本清晰,具有一定的创意,切合主题,方案全面介绍,针对性分析,对项目有较深刻理解。设计方案包含:①项目策划书、②平面布局图、③三维效果图、④设计思路说明

一档(0分):提供项目设计方案,不得分;

二档(10分):设计方案较简单,方案内容有缺漏的(不足4项);

三档(25分):方案内容无缺漏达到4)。项目策划书简单说明;平面布局基本合理;能根据采购需求出效果图,基本符合项目实际需求;设计思路清晰;

四档(30分):方案内容无缺漏达到4)。项目策划思路脉络清晰,创意突出,切合主题;平面布局合理,参观动线合理;能根据采购需求出效果图,三维效果图方案内容全面,针对每项采购需求做出具体的设计方案,设计美观,符合项目实际需求;设计思路清晰,且具有前瞻性;对项目有深刻理解。

2.2项目实施方案(满分30分)

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①整体实施方案、②时间进度安排、③施工工艺说明根据方案的详细程度、合理可行性等进行评审。

一档(0分):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的,不得分;

档(10分):方案比较简单,方案内容有缺漏或者不详细(不足3项)

档(20分):方案基本完善达到3针对采购需求做出相应的方案有一定的可行性

档(30分):方案详细全面完善达到3,整体方案针对性较强,能针对三维效果图做施工工艺说明,使用材料绿色环保,施工高效、维保便捷等;切实满足采购单位工作需求,可行性高。

3

商务分(满分30)客观分

3.1业绩(满分10分)

3.1业绩(满分10分)

供应商2022年1月至今承接、完成过展览展示、文化建设项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2分,满分10分。(投标时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不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能完全满足要求的不能累计计分

 

3.2服务承诺(10分)

一档(6分):响应情况、方案的完善度、本地化服务、售后人员配备、售后响应及解决问题的时效、售后团队质量等优惠措施等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承诺解决售后问题时间为8个小时以内。

二档(8分):响应情况、方案的完善度、本地化服务、售后人员配备、售后响应及解决问题的时效、售后团队质量等优惠措施等方案内容合理详细,拥有本地服务团队,承诺解决售后问题时间为6个小时以内。

三档(10分):响应情况、方案的完善度、本地化服务、售后人员配备、售后响应及解决问题的时效、售后团队质量、优惠措施等等方案内容具体合理有保障,拥有本地服务团队,承诺解决售后问题时间为4个小时以内。

注:未提供服务承诺,不得分。

3.3服务措施(10分)

一档(6分):有进度和管理措施,有项目实施保障措施,对质量有控制方案和措施,但较简单,承诺相关服务成果能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完成。

二档(8分):有较好的进度和管理措施,有项目实施保障措施,对质量有控制方案和措施,较具体,合理可行,承诺相关服务成果能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提前2天以上完成。

三档(10分):有明确的进度和管理措施,有明确的项目实施保障措施,对质量有详细的控制方案和措施,详细并优于招标要求,承诺相关服务成果能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提前5天以上完成。

注:未提供服务措施,不得分。

总得分=1+2+3

八、响应文件格式

(一)报价函及报价清单。

(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实施及服务方案:方案中至少应包括对项目情况的认识、理解、具体设计图及实施方案、质量保障方案、实施进度计划、人员能力等内容(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四)售后服务(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五)服务措施(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六)业绩证明(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七)诚信情况(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八)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表格及资料。

备注: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属实。任何夸张和不实的行为都会被认为是对招标文件的不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和规定格式。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确定成交响应商及结果公告

1、评审小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出具评审报告。3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响应商中,按照总评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响应商。

2、采购方在成交响应商确定后1个工作日内,在本中心网站上公告招标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响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方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法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响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十、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42号

项目联系人:潘可

项目联系电话:0771-5578903

附件:1.关联关系承诺函(格式)

2.响应文件

               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2025年12月24日

 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42号   邮编:530029
联系电话:0771-3134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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