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内设科室及其职能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值班等日常事务的运转管理工作;负责公章的保管、使用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以及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统筹协调政务公开工作;牵头物资采购及管理工作;负责实验用废弃液、固体废弃物和医疗废弃物的集中销毁处理工作等。联系电话:0771-3134061(兼传真)
财务科:
承担中心财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的管理工作;编制财务预算和经费使用计划,负责财会账目账册管理和归档。
人教科:
负责中心的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对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的初审工作;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党群工作以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质量控制科:
负责管理中心质量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负责受理客户申诉和投诉。联系电话:0771-3109832。
业务技术科:
负责标准、检验标准操作规范等技术文件的控制与管理;承担收样、样品、检验资料和检验报告的管理和控制工作;负责与客户沟通,为客户提供服务。联系电话:0771-5578900 ;0771-5578901(传真)。
信息设备科:
承担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等组织、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门户网站的组织、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检验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检定、校验等工作。
监督抽样科:
承担食品抽样工作。负责食品监督抽样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参与大型活动、重大会议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任务。
食品综合检验部:
承担样品的前处理工作。负责检验样品的制备、分装、储存工作;负责实验用水的检验、滴定液的标定工作;负责样品、标准物质、试剂、玻璃量器的管理以及实验器皿洗涤工作。
食品检验一部:
承担食品检验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食品检验方法学研究工作;承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检院和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保健食品标准起草的科研任务并组织实施。
食品检验二部:
承担食用农产品全领域的检验工作。负责食用农产品检测新技术、标准制修订、风险分析和预警、应急处置等研究和攻关;承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检院和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标准起草的有关食品、保健食品标准起草的科研任务并组织实施。
微生物检验部:
承担食品、实验用水微生物检验工作。负责实验动物的管理;组织开展保健食品生物学检验方法学及微生物检验方法学研究,承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检院和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保健食品标准起草的科研任务并组织实施。
食品安全分析部:
承担全区对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的运用、培训和指导工作。负责数据填报、审核、批准以及汇总、分析、报送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测评价和相关科学研究工作;组织开展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的培训和指导工作等。
后勤保障部:
承担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中心基建工作;负责公务车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物业以及职工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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