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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服务标准

科学规范是检验工作的基础,公正廉洁是检验工作的根本,优质高效是服务质量的要求。

1.科学规范: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CNAS 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及其相关领域的应用说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食品检验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起质量保证体系;并取得合法检验资格;要求管理人员切实按规定实施质量管理,要求检验人员严格按照食品、保健食品等标准、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的技术要求做好检验工作。
  2.公正廉洁: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按照国家现行版本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受来自行政、财政、商业及其他方面的干扰,保证检验数据的科学性、真实性,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保证检验报告的公正性、权威性;并对客户技术资料严格保密,保护其知识产权和商业利益。要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廉洁从检,不得以权谋私。
  3.优质高效: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增强服务意识,真诚、热情地接待客户,文明服务;按照相关规定,注重食品等检验工作的时效性,努力实现质量承诺规定的检验周期,要求各级人员按规定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完成食品检验任务,满足客户要求,及时提交优质、规范的检测报告,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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