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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2026-2027年度印刷服务供应商遴选公告
时间:2026/6/1 11:49:18              浏览次数:129 阅览字体[ ]

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2026-2027年度印刷服务供应商遴选公告

时间:2026-05-06 16:20 浏览量:

    (仅限 2026 年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印刷服务框架协议入库供应商参与)

 

根据单位工作需要,我中心就2026-2027年度印刷服务遴选合格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2026-2027年度印刷服务供应商遴选。

二、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

承担采购各类技术材料汇编、执法文书、抽检实施细则的打印、复印、胶装、彩印及海报、横幅、抽样袋图件制作等工作,按照采购人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规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制作工作。

(二)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三)采购方式

框架协议+公开遴选,本项目为框架协议第二阶段采购,非社会公开招标,仅限入库供应商参选。

(四)服务要求

1.服务响应要求:须提供24小时全天候响应,并在采购人要求时间内完成任务。

2.提供免费上门收件送件服务。

3.印刷质量要求:封面图案、文字印刷清晰完整,套印偏差≤0.50mm,不得有明显污迹,设计美观、排版工整。

4.装订质量要求:成品不应有缺页、破页、白页、散页、脏页、倒页、褶皱、污渍等。

5.纸品质量要求:纸张应符合GB/T24988-2020标准。

6.若供应商单次提供的印刷服务未达到本文件约定的服务要求,应免费按照采购要求重新制作,并按单次服务费的2倍赔偿采购因此遭受的损失;因质量不合格导致交付逾期的,同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按单次服务费的2倍赔偿采购的损失。服务期内供应商3次未达到上述采购服务要求的,采购有权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保密要求:供应商对承印的所有采购人材料承担保密责任,不得外泄、留存、复制承印内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相关信息,保密义务不因本次服务终止而终止。若发生泄密,供应商应赔偿采购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采购有权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在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过程中,如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权益、知识产权,全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不承担任何责任;如采购因此被第三方主张权利并承担责任的,采购有权向供应商全额追偿,供应商应赔偿采购因此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款、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未经采购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服务转包、转委托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同时赔偿采购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五)服务费用

1.印刷服务费用每季度结算或按次结算。结算时单价以供应商所报的下浮率作为结算依据,以实际使用量结算。结算单价=单项最高限价×(1-中标人的下浮率),结算单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单次项目印刷需提供结算清单,并由采购人签字确认。

3.全品类项目报价中涉及最高单价限价以外的服务项目,结算单价也以所报的下浮率进行计算。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上门收送件运费、耗材费等所有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无需额外支付。

三、评标方式

1.采购人成立评审小组对满足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按照指定服务品种下浮率最高者作为中标单位。若有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报价下浮率最高且相同,则以承诺的服务要求进行择优选取。

2.单项服务品种报价不得高于最高单价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付款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付款以转账方式支付,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正规发票。

2.印刷服务费用每季度结算或按次结算,经采购人检查验收合格后,且收到供应商发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且必须是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框架协议采购中的印刷服务供应商,否则报名无效。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的行政处罚记录。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文件要求

(一)材料清单(均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清晰可辨,按顺序装订)

1.框架协议入库证明材料(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印刷服务框架协议入围截图,需标注入库年份及有效期)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服务品种报价单(详见附件,报价应为含设计、排版、税费价格等,具体要求见报价单标注)。

6.全部满足“二、项目概况”项下“服务要求”的承诺函(承诺服务响应时间及服务质量、保密责任等,格式自拟)。

7.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7天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其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二)提交要求

1.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一正本两副本,每页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报价务必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密封封面注明: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印刷服务供应商遴选材料。

3.逾期、材料不全、未盖章、未密封的,不予受理。

4.投标人应对提供的报价文件真实性负责,若出现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

5.若投标人在指定报价的服务项目中,单品价格高于最高单价限价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七、其他事项

服务期间提前终止合同的供应商,两年内不得参与我中心同类采购项目的投标。

八、结果公告

采购人在成交响应商确定后在本中心网站上公告招标成交结果,公示时间1个工作日,同时向成交响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6月5日9:00前。报价文件应一次性提交,递交截止时间后不予补件。

2.供应商须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现场递交该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42号二楼201室。逾期未送达或不按指定地点送达报名合格资料,本单位不予受理。

联系人:韦园媛    联系电话:0771-3134061

监督电话:0771-3906191

 

附件: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2026-2027年印刷品指定服务品种报价单

                

 

 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2026年6月1日

 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42号   邮编:530029
联系电话:0771-3134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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