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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关于广西食品生产加工与监管标准体系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6/4/24 17:49:50              浏览次数:75 阅览字体[ ]

为规范推进广西食品生产加工与监管标准体系建设,提升我区食品产业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就相关技术服务工作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广西食品生产加工与监管标准体系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控制价上限为:¥2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全部服务并通过验收

服务地点: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指定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42号)

二、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核心服务内容

1.标准体系建设服务

梳理评估广西食品生产加工与监管现行标准,构建科学标准体系,编制标准体系框架、编制说明、标准明细表;组织专家函询(10位)、标准体系评审会(7位专家、20人规模),承担会务、专家劳务、资料印制等全部费用。

2.广西地方标准申报指导

提供2项广西地方标准申报全流程指导,含申报书、标准草案、材料整理等。

3.团体标准研制服务

承担2项团体标准研制,含文本编制、立项、调研、征求意见、审查、报批发布;组织研讨会与技术审查会,承担相关专家、会务、出版等费用。

4.成果交付

电子版(docx+pdf)+纸质版一式贰份,按约定节点分批交付并通过验收。

(二)成果要求

符合GB/T 1.1、GB/T 13016等国家标准要求。

标准体系覆盖基础通用、生产加工、贸易流通、监管服务四大模块,结构完整、逻辑清晰。

全部成果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外传、使用、转让。

(三)支付方式

合同经双方正式签署生效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广西食品生产加工与监管标准体系》编制说明及标准明细表,采购人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成交供应商按约定完成标准体系评审工作后,采购人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

成交供应商按服务要求完成全部团体标准立项及广西地方标准申报指导工作后,采购人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结清合同总金额的10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须为在广西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标准化技术研究、服务机构。

具有食品农业领域标准化技术服务、标准编制、体系构建相关业绩。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响应文件提交

1. 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28上午9:30

2. 提交地点: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203会议室(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42号)。

3. 提交要求:

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2份,逐页盖章、密封包装,封面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资质不合格的响应文件,本单位不予受理。

、评审方法与标准

(一)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采购人成立评审小组对满足要求的响应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报价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二)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类别

评审因素

考核内容

分值

报价分(10分)

报价得分(10分)

评标小组根据提供的套餐价格进行汇总,按照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招标需求且方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方案报价)×10

10

技术分(50分)

项目理解与技术方案20分)

评标小组依据提供的项目技术方案,对投标人关于标准体系构建思路、框架、内容理解准确、方案科学完整等综合评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并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如不在档次内,则为0分:

一档(0-5分):投标人对项目标准体系构建的思路、框架、核心内容理解存在严重偏差,或技术方案大面积缺失、逻辑混乱、完全不具备可操作性;未响应项目核心需求,或存在明显照搬通用模板、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
二档(6—10分):投标人对项目标准体系构建的思路、框架、核心内容理解存在部分偏差,但未偏离项目核心目标;技术方案完整性不足,逻辑存在一定漏洞,关键实施路径不够明确,需要进行较大幅度调整才可落地。
三档(11—15分):投标人对项目标准体系构建的思路、框架、核心内容理解基本准确,无重大偏差;技术方案整体完整、逻辑通顺,主要实施路径合理,仅存在少量非关键性不足,经简单调整即可落地。
四档(16—20分):投标人对项目标准体系构建的思路、框架、核心内容理解完全准确,契合项目实际需求;技术方案体系完整、逻辑清晰、路径可行,关键技术环节有针对性创新和落地保障措施,无明显缺陷,可直接指导项目实施。

20

团队专业能力(10分)

项目团队中持有质量或标准化相关的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相关职称人员,每人得2分,最高10分(以上人员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社保记录复印件)。

10

服务实施计划(10分)

评标小组根据采购需求的人员配置、进度安排、质量保障、风险控制合理可行性综合评定各供应商所属档次,并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如不在档次内,则为0分:
一档(0-3分):人员配置严重不足或核心人员完全不匹配项目需求;进度安排逻辑混乱、完全不具备可执行性;质量保障措施大面积缺失;风险控制完全空白,四类维度存在严重缺陷,未响应项目核心要求,或存在明显照搬通用模板、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
二档(4—6分):人员配置存在部分缺口,岗位职责不够清晰;进度安排合理性不足,关键节点较为模糊;质量保障体系不完善,管控措施可操作性弱;风险识别不全面、应对预案较为笼统,四类维度存在一定缺陷,需要较大幅度调整后方可落地。

三档(7—8分):人员配置基本满足项目要求,核心人员资质符合需求;进度安排整体合理、关键节点清晰;质量保障措施基本完整;风险控制覆盖主要风险点,四类维度仅存在少量非关键性不足,经简单调整即可落地。
四档(9—10分):人员配置完全匹配项目需求,岗位职责清晰、核心人员资质经验与项目高度契合;进度安排细化到关键节点,衔接逻辑合理、留足缓冲空间;质量保障体系覆盖全流程,管控节点明确、可落地性强;风险识别全面、应对预案针对性强,四类维度均无明显缺陷,可直接指导项目执行。

10

成果质量与交付保障

10分)

评标小组依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中的交付节点、验收标准、整改机制等综合评审,综合评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并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如不在档次内,则为0分:
一档(0-3分):交付节点完全不符合项目要求,或无明确里程碑规划;验收标准与采购需求严重偏离,或无有效验收依据;整改机制完全缺失,三类维度存在严重缺陷,未响应项目核心交付要求,或存在明显照搬通用模板、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
二档(4—7分):交付节点较为笼统,部分阶段时间安排合理性不足;验收标准不够细化,可量化指标少,可操作性弱;整改机制不完善,响应时效、责任划分不清晰,三类维度存在一定缺陷,需要较大幅度调整后方可落地。
三档(8—10分):交付节点完全匹配项目要求,细化到各阶段可验证的里程碑,时间逻辑清晰、预留合理余量;验收标准与采购需求高度契合,可量化、可执行,验收流程清晰规范;整改机制覆盖全交付周期,响应时效、责任划分、迭代路径明确,三类维度无明显缺陷,可充分保障交付质量。

10

商务分(满分40分)

业绩分(20分)

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参与完成广西地方标准报批发布工作,得5分;承担省级及以上食品、农业领域的标准化技术服务或标准编制项目,验收或报批发布的,每项1项得4分,最高15分(需提供合同+项目验收/报批通过证明)。

20

对外交流能力(15分)

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主办过食品、农业领域的面向海外的研讨活动或交流活动,或完成中国农业、食品标准在海外转化应用的,每项得5分,最高15分(需提供佐证)。

15

企业信誉与资质(5分)

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诚信相关问题,且在相关主管部门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须提供《诚信承诺函》和《荣誉证书》,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缺一项不提供不得分。如被认定提供的陈述与事实不符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5

总分=报价分+技术分+商务分

100

、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

评审小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报送采购方确认。采购方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方亦可书面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以综合评审总得分为基准。若综合得分相同,按以下顺序依次比对确定排序先后:

1)响应报价得分较高的,排序优先;

2)响应报价得分一致的,业绩评审得分较高的,排序优先;

3)业绩评审得分仍相同的,技术方案及服务实施计划评审得分较高的,排序优先;

4)前述评审得分均一致的,由评审小组现场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方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于本中心官方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同步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自愿放弃成交资格、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或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成交情形的,采购方可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依次确定下一顺位候选供应商为成交单位,或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响应文件格式(完整版目录)

1. 响应文件按以下顺序装订,封面、目录、页码齐全,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响应函

报价一览表(总价、明细、税费)

技术文件

项目技术实施方案

进度计划、质量保障、交付方案

项目团队配置及资质

资格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

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关联关系承诺函

商务文件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合同/验收文件)

服务承诺、保密承诺、知识产权承诺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 关键格式模板(核心页)

(一)响应函

致: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我方已仔细研究构建广西食品生产加工与监管标准体系相关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自愿以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参与响应,并承诺:

我方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及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我方承诺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有效,承担虚假响应责任。

我方接受磋商文件全部条款及评审结果。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提交截止之日起90日。

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二)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构建广西食品生产加工与监管标准体系相关技术服务

总报价(元)

人民币______(大写:______)

其中:专家劳务费

______元

会议费

______元

技术服务费

______元

地方标准申报指导

______元

团体标准研制

______元

税费(6%)

______元

服务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并验收

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42号

联系人:杨文博

联系电话:0771-5578903

邮箱:syfzb2026@163.com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官网发布。

供应商应自行现场踏勘与需求核实,费用自理。

磋商过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保密原则。

本单位纪检监察电话:0771-3109829

 

 

 

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2026年4月24

 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42号   邮编:530029
联系电话:0771-3134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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