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闻动态新闻动态
一份高考、中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提示,请及时查收
时间:2025/6/6 10:10:25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07 阅览字体[ ]
 

高考、中考临近,为有效防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现就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提示如下。

严格把控食材采购关: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食材,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严格遵守《广西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负面清单》,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规范食品加工制作:食品加工要烧熟煮透,确保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遵循生熟分开原则,加工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容器等要严格区分,避免交叉污染。按照规定,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加强从业人员管理:食堂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每日进行健康检查,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期间,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勤洗手,勤剪指甲。如有发热、腹泻、咳嗽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

做好餐具清洗消毒: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清洗,采用高温消毒、化学消毒等有效方式进行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确保消毒设施正常运行,定期对消毒效果进行监测。

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对供应的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g,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不少于48小时,并详细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重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信息。

校园食品安全关乎,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为高考、中考学子营造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

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42号 邮编:530029 FAX:0771-3134061 TEL:0771-3134061
GUANGXI-ASEAN FOOD INSPECTION CENTER
桂ICP备17004038号-2  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信息中心 维护

 

羽意互动|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