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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4/10/16 10:02:03              浏览次数:914 阅览字体[ ]

 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2019717日印发《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1973号)精神,我单位名称由“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变更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为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自治区范围内的食品、保健品的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全区食品、保健食品安全检验监测数据分析评价技术工作;作为全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技术总牵头单位,负责食品国家监督抽检、国家风险监测抽检,自治区本级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抽检、评价性抽检,应急保障、重大会议与活动保障抽检,案件稽查样品检验,委托检验等工作;作为食品复检机构,承担复检检验等工作;同时还承担食品安全快检设备验证评价等相关技术管理工作;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相关处室委托、交办的相关技术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为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8人。中心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人事教育科、质量控制科、业务技术科、监督抽样科、信息设备科、食品综合检验部、食品检验一部、食品检验二部、微生物检验部、食品安全分析部、后勤保障部(基建办),总共13个部门。

 

 

第二部分: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1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6,851.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663.36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4,785.75万元增加1,877.61万元,增长39.2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63.36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4,785.75万元增加1,877.61万元,增长39.23%。主要原因是2023年追加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经费及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监督抽验经费项目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13.96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29.85万元减少15.89万元,下降53.23%,主要原因是单位非财政收入减少,结余也相应减少。

8.上年结转和结余174.2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240.99万元减少66.78万元,减少27.71 %,主要原因是监督抽检经费(中央资金)列支结转减少。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6,851.5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849.88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5,056.60万元增加1,793.28万元,增长35.4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331.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经费开支,较2022年度决算数4,393.23万元增加1,938.25万元,增长44.12%,主要原因是2023年追加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经费及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监督抽验经费项目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00.3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员社保经费开支,较2022年度决算数281.62万元增加18.75万元,增长6.66%,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在编新入编2人的社保支出等,在职人员人数增加,相应社保经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83.3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较2022年度决算78.64万元增加4.66万元,增长5.9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增加,相应医疗经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134.7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128.90万元增加5.83万元,增长4.5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增加,相应住房公积金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扯平。

6.年末结转和结余1.6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174.21减少172.56万元,下降99.05%,主要原因是监督抽验经费(中央资金)按工作计划有序进行,无列支结转。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09.3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4,813.86万元增加1,995.53万元,增长41.45%。其中:基本支出1,945.61万元,项目支出4,863.78万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237.06万元,支出决算为6,80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7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765.03万元,支出决算6,29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09%。主要追加第二批中央食品监管补助472万元用于保障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经费、第一届学青会80万元用于学青会抽验保障及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经费1600万元用于检验检测业务用房建设等。

1.2013808信息化建设支出年初预算数35万元,支出决算数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支出年初预算数2,453.18万元,支出决算数4,82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84%

3.2013850事业运行支出年初预算数1,276.85万元,支出决算数1,42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8%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71.16万元,支出决算为30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77%,主要用于人员社保经费开支。2023年新增2人,1人退休,造成预决算差异。

1.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年初预算22.68万元,支出决算数3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89%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165.66万元,支出决算数17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8.20%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82.82万元,支出决算数8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2%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76.62万元,支出决算数83.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8.72%。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基础工资计提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201102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76.62万元,支出决算数83.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2%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4.25万元,支出决算为13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3%。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经费。

2210201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124.25万元,支出决算数13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3%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45.6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年初预算1,510.49万元,支出决算数1,746.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4%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年初预算166.05万元,支出决算数13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93%,变动主要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年初预算72.34万元,支出决算6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61%。主要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计8.14万元,完成预算数33.50万元的24.30%,比上年减少1.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9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个(厅、局、办)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9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年初预算的31.07万元,支出决算数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27%,比上年减少2.36万元,原因是我中心严格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支出主要用于文件交换、市外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全年运行费支出6.92万元,平均每辆0.7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2.43万元,支出决算数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21%,原因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次,人次78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事业运行经费支出1,467.6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276.85增加190.84万元,增长14.95%,比上年决算数1,307.39增加160.30万元,增长12.26%。主要原因是:食品抽检任务等业务量增加,造成相应事业运行经费随之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62.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35.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7.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12.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0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1.30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21.9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8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6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25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23年度资金绩效自评分别有监督抽验经费(中央资金)、设备购置经费-检验检测能力(中央资金)、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资金—监督抽验经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资金—检验检测能力等18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863.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8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863.78万元,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指标设置规范度有待提高;二是部分项目追加财政拨款,调整率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根据本次绩效自评结果,提高预算编制水平,更加合理地、精准地、科学的编制预算,设置指标;二是对于中央和自治区追加的项目经费,及时调整绩效指标,确保规范、合理地使用项目经费,及早发挥资金效益。

(二)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资金—监督抽验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3.50万元,执行数为263.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际完成绩效值均超过预期指标。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我中心实际完成自治区本级专项抽检监测126批次,专项评价性抽检3518批次,重大活动保障应急(案件)检验2253批次,共计完成抽检任务5897批次;二是检测能力不断提高,2023年度获得新的扩项资质认定项目157项食品资质,进一步提高了我中心的检验检测能力。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任务量剧增时未能及时调整相应绩效指标。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调整绩效指标及早发挥资金效益。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决算公开表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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