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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办公楼窗帘采购询价公告
时间:2023/11/22 15:23:25              浏览次数:1228 阅览字体[ ]
            一、采购需求

我中心拟于佛子岭办公区安装1批窗帘。要求提供的窗帘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及符合各科室的实际需求;提供的产品在一年质保期内实行三包,即包退、包换、包修,质保期内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相关费用;供应商提供货物时,须列出具体的窗帘明细清单,交采购人验收和确认。本次窗帘采购项目预算为125000元整。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要求、采购方式

  一)请有意向的企业,按采购报价清单列出的窗帘需求明细作出报价。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要求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采购需求编制响应采购文件,响应采购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应答。

响应采购文件应用A4规格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报价表,详见本公告附件。

2.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应包含经营范围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自拟)。

3.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证明供应商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注册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围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提供)。

4.法人资格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企业法人参加报价活动,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人参加,需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企业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参加报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供货和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7.产品质量检测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如:业绩、人员证明、服务承诺、以及有关部门颁发的与服务相关的各种荣(信)誉奖项证书复印件)。

9. 报价材料需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报价要求

1.采购文件要求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

2.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费用;

3.所有的税费;

   4.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参加本次报价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在不迟于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内以密封形式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对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2.响应文件可通过邮寄方式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提交的响应文件不得再修改更换和不再退回。

  3.响应文件必须于2023113017:00时前递交到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42230室。

四、评审

我中心采购监督小组对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标准为本通告的资质要求,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对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审查标准为本通告的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要求,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符合性检查视为不合格。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供应商。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提供全部中标货物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结算货款,供应商开具相应税务发票给采购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先生、王女士

联系电话:0771-3134061

附件(点击下载):1、窗帘项目需求;

                 24.6.9楼窗帘数据。

 

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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