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食品添加剂不合格问题
1.广西皆用商贸有限公司北流新城市花园百货店销售的“鲜湿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崇左市亿冠生活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南宁闽丰德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3.广西田林翠良食府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31日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仅是对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此通告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禁止他人断章取义、随意删减,可整版转载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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