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表扬参与查处广西茵曼金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有关单位及人员的通报。此次通报表扬涉及广西3家单位,共14人,其中我中心有4人。
中心刘珈伶同志、韦环同志积极研究“2-羟基丙基去甲他达拉菲”的补充检验方法,加班加点检验涉案物品,为案件查处工作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中心副主任戴向东同志、食品检验一部部长农毅清同志,负责涉案物品检验 、技术方案制定、国家补充检验标准申请等工作,推动制定“2-羟基丙基去甲他达拉菲”非标检验方法,助力案件查办。
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扎实开展食品检验检测工作,坚决维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42号 邮编:530029 FAX:0771-3134061 TEL:0771-3134061
GUANGXI-ASEAN FOOD INSPECTION CENTER
桂ICP备17004038号-2 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信息中心 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