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食堂管理服务招标书
项目名称:食堂管理服务采购
采 购 方: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2025年5月
(一)项目介绍
1、项目名称:食堂管理服务采购
2、采购方式:本单位公开招标
3、项目金额:¥240000.00(贰拾肆万元整)
4、对响应商的要求:(1)负责对采购方食堂进行运营管理,提供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和烹饪技术,向采购方的职工提供早餐、午餐、临时工作餐及其他相关的餐饮服务。(2)承担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及劳保福利,社保及意外保险。(3)在收到采购方按月转对公转账的餐费后,核对无误后开具相应发票给采购方。(4)做好采购方的设施、设备用具保养,合同期满归还,若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现象发生,须照价或折价赔偿(自然损耗、使用年限到期设备的报废或不可抗拒的原因的不在此限)。(5)协助采购方按行政管理等部门要求完成当年的有关工作。(6)其他要求。
5、合同期限:一年。按签订合同的约定,食堂正式运营之日起计,期满后合同自动终止;或服务期内,预算用尽,采购方无法支付食堂相关费用时,合同自动终止。
备注:1. 每日早餐约60人、午餐约100人。
2. 人员总数约130人。
(二)响应商的资质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合法的餐饮服务相关资质供应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承诺并遵守对本次评审招标所涉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本中心网站获取(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评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商应于2025年的5月29日上午9∶30前,将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详见附件)送交至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联系人(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42号办公楼十楼会议室),响应文件需加盖响应商公章。
2、采购方自行组织、响应商协助验收,投标的响应文件。响应商在响应文件的套封上写明供应商名称,并且采用密封报价,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3、提交的响应文件不得再修改、更换,并不再退回。
名 称: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42号
项目联系人:冯国、方舟
项目联系电话:17776678632、13667875592
如有未知事项请咨询项目联系人
(一)适用范围
1. 本项目采购方、响应商、评标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询价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询价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2.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二)招标文件的构成
1. 招标公告;
2. 响应商须知;
3. 采购需求;
4.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 响应文件格式(详见附件);
6. 拟定合同(详见附件,仅供参考,不需评审)
所有响应商应密切关注本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因未能及时获知,由此产生的后果均应自行承担。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 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
响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 响应文件的组成
(1)资格证明文件;
(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
(3)响应文件一式五份。
3. 应标报价要求
(1)应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对报价要求的格式填写。
(2)响应商的应标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金额:¥240000.00(20000.00/月),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响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应标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
4. 应标有效期
应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方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响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响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响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在发布响应商成交公告日期后的22个工作日保持有效。
(一)评审人员组成
由采购方自行组建评审小组,其中评审5人、监督1人。
(二)响应文件的开启
响应文件由评审小组按“招标公告书”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规定的时间开启并评审。
(三)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 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
(1)响应文件获取
响应时间截止,采购方根据响应商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由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开封、评估和比较。
(2)资格审查
响应文件开启后,评审小组依法对响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响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方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符合性审查
A、评审小组对响应商提供的资质文件、响应文件的应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评审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B、商务技术报价评审
a、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由评审小组告知有关响应商。评审小组从符合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响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响应商参加评审。
b、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响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评审环节,采购方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比较与评价
A、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B、经评审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C、评审时,评审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响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审小组按照评审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响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响应商的得分为评审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D、由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响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E、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审小组成员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响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 评审标准
评审依据:评审小组将以评审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响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百分制打分。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优先选择成交商的顺序为微型、小型、中型企业。
(1)价格分,满分20分
A、根据参加此项目的响应商为数量,价格得分从低至高排序响应商。按下述计算公式计算得分,计算出的最低分评价为满分,评分由低至高各以2分递减。
B、价格分计算公式(按附件中运营人员管理费报价表的总报价,早餐、午餐报价评估表中的平均价格计算,不得漏填):
供应商价格分 =(响应公司运营人员管理费总报价/20000.00)+[(供应商平均5日的早餐+午餐之和)/15.00]
注:评审人员如发现报价异常,响应商需及时做出说明并书面盖章确认。
(2)服务工作方案分,满分38分
建立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方案预案,食堂供应菜品价格(按附件中早餐、午餐报价评估表中价格计算)等。
A、一档:响应商制定并施行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较少;菜品供应无特色、单一、单价较高,满分22分。
B、二档:响应商制定并施行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提供了应急处置方案和预案;食材来源稳定、安全;菜品供应有特色、多样、单价适中,满分30分。
C、三档:响应商制定并施行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方案和预案齐全和完善;食材来源稳定、优质、安全;菜品供应有特色、丰富、单价适合,满分38分。
(3)综合实力分,满分42分
A、响应商以往业绩,满分为10分。
自2021年以来从事餐饮酒店经营管理,每经营满一年算一个项目,承接同类或类似单位食堂外包项目案例,每提供一个经营食堂或餐饮酒店承包案例算一个项目,每个项目得1分;如为长期合同项目,除经营食堂或餐饮酒店承包满一年得1分外,每多一年得1分。
备注:考核期为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等其中一项证明文件的即可得分。
B、食材供应能力,满分8分。
响应商有稳定、优质、安全的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米、油、酱料等预包装非生鲜食材以及蔬菜、肉类等生鲜食材)供货渠道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持续供货一年及以上并有定期行政管理部门的抽检报告或自行送检报告),每个渠道得1分。
C、拟投入技术力量(在项目中兼职最多不超过两职位),满分10分。
a、拟投入的厨师长具备中级中式烹调师资格的(必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得1分,高级中式烹调师资格的(必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得2分,满分2分。
b、拟投入的厨师长有在餐饮酒店任职经历或有承包同类或类似单位食堂工作经验,并提供工作证明的得1分。
c、拟投入的中厨具备中级中式烹调师及以上资格(必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一个得2分,满分2分。
d、拟投入的中厨有在餐饮酒店或同类单位职工食堂工作经验,并提供工作证明的,得1分。
e、拟投入的服务主管在酒店任职工作经历,或有管理同类单位食堂工作经验,并提供工作证明的,得2分。
f、拟投入食品检验人员,每有1名得1分,满分1分。(提供《食品检验资格证》以及截标时间前半年内1个月(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
g、拟投入的食品安全员,每有1名得1分,满分1分。(提供食品安全员岗位培训证书以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的资质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
D、质量安全保障分,满分14分。
a、响应商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每提供一次食材(与本项目相关的食材)自检报告得2分,满分6分。
b、响应商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一年内,每个季度接受过至少一次食品安全监督部门的食品等抽检或向省、市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送检食品等,并提供检测报告(每次包括但不限于蔬菜、肉类、餐具、水等至少1个品种、且与本项目相关),每提供一次季度的检测报告得2分,满分8分。
总得分 =1+2+3
备注:所有得分项目的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确定成交响应商及结果公告
1. 评审小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方确认。采购方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响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响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响应商。
2. 采购方应当在成交响应商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在本中心网站上公告招标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响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方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法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响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五)拟订合同(详见附件,不需提交,仅供参考)
1. “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
2. 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响应商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响应商的情形。响应商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响应商替代。
3. 响应商必须自行为其提供的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 采购内容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成交商(以下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食堂进行运营管理,提供早餐、午餐、临时工作餐、食材采购加工及其他相关的餐饮服务。
甲方:
1. 甲方应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资质,免费为乙方的运营管理团队提供厨房场地、厨房设备等设施,并造册登记,并作为合同附件存根。
2. 承担食堂的水、电、乙方运营人员的管理费用。
3. 甲方选派5-7名职工组成的食堂监督小组,对乙方在合同期内运营食堂的进货渠道、食材质量、货品价格、生产安全、菜色出品、服务质量、职工满意度、投诉建议等进行监督管理。
4. 按月对甲方人员的用餐款进行核对,无误后结算给乙方。
乙方:
1. 对甲方的食堂进行运营管理,负责提供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和烹饪技术,制作、供应甲方职工符合食品安全的早餐、中餐、临时工作餐及其他相关的餐饮服务。
2. 承担食堂运营人员的工资及劳保福利,社保及意外保险。
3. 按月做好费用报表交给甲方核对结算,并开具相应发票。
4. 做好设施、设备用具的保养,合同期满归还时,若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现象发生,须照价或折价赔偿甲方(如自然损耗、使用年限到期设备的报废或不可抗拒的原因的不在此限)。
5、协助采购方在行政审批、管理等部门进行相关检查及整改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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